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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战直播平台就能帮助微商品牌“起死回生”吗?文丨李梦琴继TST庭秘密、思埠集团涉嫌传销被重罚后,又一微商护肤品牌曼瑜天雅因涉嫌传销被罚没1838万元。4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雷行动2022”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广州一家生物
转战直播平台就能帮助微商品牌“起死回生”吗?
文丨李梦琴
继TST庭秘密、思埠集团涉嫌传销被重罚后,又一微商护肤品牌曼瑜天雅因涉嫌传销被罚没1838万元。4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雷行动2022”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广州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案被查处。
记者查询得知,该公司为广州曼瑜天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曼瑜天雅”)。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广州曼瑜天雅3年时间共收取会员投资金额近2.4亿元,查处后被没收违法所得1708万余元,罚款130万元。
又一微商涉传
2021年7月23日,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对广州曼瑜天雅进行初查,发现该公司在销售化妆品过程中,利用其制定的“认购一定数量产品成为会员,取得发展其他会员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进行计酬”的经营规则进行实际经营,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
据悉,从2018年5月开始,广州曼瑜天雅公司通过“曼瑜天雅”“天雅优品”及“曼瑜国际店铺管理系统”等网站及程序,按照代理奖金制度不断发展下线会员。据广州曼瑜天雅向市场监管局提交的审计报告显示,该公司自2018年5月至2021年6月收取会员投资金额2.39亿元,支出2.22亿元,盈利1708万元。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广州曼瑜天雅采取的经营模式和计酬方式是要求加入人员购买美容护肤产品,取得会员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上级依据推荐下级及团队的销售总业绩获得报酬和奖金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相关规定,属于传销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对广州曼瑜天雅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08万元、罚款1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产品涉嫌虚假宣传
企查查显示,成立于2018年的广州曼瑜天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拥有微商护肤品牌“曼瑜天雅”,涵盖护肤、彩妆、洗护、健康等品类,产品的零售价格位于48元-472元。据曼瑜天雅某全球大区总代理介绍,曼瑜天雅的会员需交纳990元至498000元不等的金额成为团购、特约、市代、省代或大区总裁,并获得相应数量的曼瑜天雅产品。
“不同等级的会员拥有不同的拿货价格,会员可以获取层级差价。”他表示,推荐平级会员可获得相应的推荐奖,被推荐的会员每次进购商品,推荐会员都能获得相应的推荐奖,奖励金额以实际进货的数量为准。与此同时,曼瑜天雅还对公司会员进行划片,分为华中、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五大片区,由各大区总裁(即公司会员)进行管理,并对区域内客户实行保护制度。
实际上,除了代理模式一直遭人诟病,曼瑜天雅还存在产品虚假宣传的问题。2019年11月,广州曼瑜天雅因涉嫌从事虚假广告违法行为被责令整改并罚款70万元;2021年该公司因宣称产品“量子护肤”“抚平皱纹、减龄、调整轮廓”等功效被央视曝光。“微商一般可以通过购买产品、囤货即加入其团队,无需专业资质认证。而且很多微商销售的产品都是中小企业生产的,部分产品会存在产品宣传夸大、无正规保障、无完善的退换货机制等乱象,”广州某企业负责人表示。
2022年1月24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广州曼瑜天雅公司已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但记者发现广州曼瑜天雅的微信商城以及部分淘宝店铺仍然正常营业,所有产品均可正常下单。在抖音及快手平台上,仍有许多曼瑜天雅的代理在视频号及直播间内带货。其中,来自曼瑜美妆旗舰店的一款喷雾销量已超过3.1万件。
时至今日,一度遭人唾弃的微商群体仍活跃在各大平台,甚至渗入即时通讯、短视频、直播、社区交友、购物分享等社交生态平台,直播电商的销售形式和社交电商的销售渠道似乎帮助微商品牌焕发了‘第二春’。
但不要忘记的是,张庭夫妇“微商帝国”便是坍塌于社交平台的热闹与喧嚣之中。正如某业内人士所说,“无论何种平台都不会成为“劣迹”微商品牌的庇护所,投机取巧的品牌终将会自食恶果。”
何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