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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清市人民法院判决多起起诉销售者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有力地打击了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金号”注册商标被侵权案原告:山东金号家纺集团有限公司被告:高唐县某超市【案情】“金号”毛巾在我国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并为
近日,临清市人民法院判决多起起诉销售者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有力地打击了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金号”注册商标被侵权案
原告:山东金号家纺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高唐县某超市
【案情】“金号”毛巾在我国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并为公众所熟知。原告山东金号家纺集团有限公司是该商标商标的注册人,其合法享有上述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告山东金号家纺集团有限公司发现被告高唐县某超市销售的毛巾并非原告生产,却使用了原告享有知识产权权利的标识,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制止高唐县某超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山东金号家纺集团有限公司向临清法院提起诉讼。
“柔影”商标侵权案
原告: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阳谷县某超市等
【案情】原告经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许可取得 “柔影”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并经授权取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侵犯该商标的行为进行公证取证、提起诉讼、真伪鉴定的权利。原告恒安公司认为被告销售的卷纸包装上印有“新柔影”文字,构成商标侵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可比克”商标侵权案
原告: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高唐县某食品有限公司
【案情】“可比克”薯片在中国一直是比较畅销的薯片,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原告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享有“可比克”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发现被告高唐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了与原告“可比克”注册商标极其近似的“克比克”标识,冒充原告的“可比克”产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商标侵权。为制止高唐县某食品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向临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12月份,临清市人民法院被省高院指定为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受理聊城市范围内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案件。自2018年1月份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以来,临清法院积极创新审判工作方式,提高审判质效,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创新热情,临清法院公布首批涉案被侵权商品名录。
下一步,临清法院制定侵权商品备案制度,制定成册,向广大消费者、生产者、销售者定期发放,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与本市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协同配合制定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对在生产、销售过程中重复侵犯、故意侵犯权利人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将被临清法院纳入“黑名单”。从而打造预防+惩处相结合、符合地方发展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为地区社会经济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保护知识产权,人人有责。提示广大消费者拒绝购买侵权产品;警示生产者、销售者拒绝生产、销售侵权产品。
来源:临清市人民法院
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