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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关注到一个新闻,好有意思~说真的我有点纳闷,都2022年了装个充电桩还这么纠结?不过这个事情发生就很好,至少为以后其他小区出现类似情况,提供了相关的案例参考。矛盾的双方,一位是慈眉善目、和蔼可亲的业委会主任。另外一位,则是新潮时尚的年
这两天关注到一个新闻,好有意思~
说真的我有点纳闷,都2022年了装个充电桩还这么纠结?不过这个事情发生就很好,至少为以后其他小区出现类似情况,提供了相关的案例参考。
矛盾的双方,一位是慈眉善目、和蔼可亲的业委会主任。
另外一位,则是新潮时尚的年轻业主(以下简称“小年轻”),嗯,我估计他买的肯定是特斯拉,气质很匹配马斯克。
双方为啥起冲突?其实就是小年轻业主想在车位装个充电桩,过上勤俭节约、节能减排的好日子。但是千算万算没算到,业委会主任和他杠上了,说小区老滴很,电容量不行哒~不允许物业公司放行施工。
于是小年轻无奈之下,就找到了一家第三方公司,进行调研后出具报告证明小区电容量实际上是可以满足充电桩安装条件的。
但是业委会主任一看:哼,报告没个吊用~一没签字、二没经过我们业委会就找第三方公司,这怎么行?
小年轻急了:我了个去,这也行?还是大意了,战斗经验欠缺。那干脆就融媒问政,把几个单位一起找过来,大家好好来掰扯这个事情。
于是乎,就有了新闻中这个多方参与的现场办公会,办公会阵容强大。发改、住建、供电、消费,甚至人大代表都一起参加。
不禁让我想到多年之前包龙星组织的那场会审,到底谁是不会武功的常威?
根据小年轻委托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报告:小区内部电网可以支持安装1770个充电桩,电容量很充足。
同时,金阳供电局也对小区电网情况作了介绍:观山小区红线外的公共电网的容量,根据近期多年的数据分析下来看的话,到2021年最大的负载率达到34.5%,那从这个来说就是公共电网是处于一个大马拉小车的状态,五年之内大家都放心去使用。
咱就是说,“电容量”根本不是问题啊。但是业委会主任很坚持,不行就是不行,说不行行也不行。现场办公会后,依然不让物业公司放行安装充电桩。
这……好吧,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也为了万一我以后买电车,安装充电桩也要被卡脖子的风险,就来好好研究一下这个问题。
事件的几个疑问?
1、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报告有没有用?
这个问题,是业委会主任提出的。当然其实我觉得这并不是一个问题,毕竟能坐到这个现场会上面的公司,大概率还是靠谱的。
据文章报道,这家第三方公司叫“贵州天启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我在网上查了下,这家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地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都匀路30号,ABB-ARTU系列新型配电装置生产线及电气自动化技术项目,法定代表人为陈志,也就是参加现场会的总经理。
在设计资质上,这家公司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的资质,证书号为A352007308,这些都是网上可以查到的信息。
也就是说从专业能力上来说,这家公司是没啥问题。出具的报告也非常专业,得到了供电局的认可。
那业委会主任究竟纠结什么地方呢?哦,一个是相关人员的签字,另外一个是没有通过业委会就找到的这家公司编制报告。
这两个理由有点让我啼笑皆非,其实我觉得这位年轻业主已经很够意思了,为了证明小区可以安装充电桩,都已经承担了这个报告的编制成本。竟然说没有通过业委会的同意,不能代表大多数业主意见?
恕我这分钟有点想骂娘的冲动,年轻人有时候确实真的太要脸了。反问一句,如果要得到一份业委会“认可”的报告,是不是还需要业委会组织一次相当正规的招投标来选择合适的公司,或者由业委会班子直接指定编制单位呢?
那业委会凭啥就能代表这位业主的利益?如果代表不了,是不是应该立马下台?
对于这个质疑,我表示非常辣鸡,谢谢。
2、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到底需要什么前置条件?
回过头来,为什么我说这位年轻业主已经很够意思了。因为在申请充电桩的时候,原则上前置条件跟业委会其实根本没啥关系。
在自己的车位申请安装充电桩,业主需要与电力公司、充电桩公司(或电动车公司)和物业公司发生关系。只要符合相关的充电基础设施需求,即可进行安装。而是否满足基础设施需求,最重要的就是看电力公司和建设公司对小区电容量的评估。
我咨询了一位才装了充电桩的朋友,贵阳的流程大概如下:
1、首先自己要有固定车位或车库;
2、购买官方原厂充电桩,或第三方厂家的经检测合格并且有合格证的充电桩;
3、联系物管开一个同意安装的函(把充电桩的合格证复印件给物管留档);
4、南方电网APP或小程序电表新装报装;
5、电网公司派人上门勘测,并收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和物管同意安装的函);
6、电网公司派施工人员上门安装电表同时完成开户工作;
7、联系充电桩服务商上门安装(需要安装公司的授权安装资质证书等资料复印件);
8、完成。
在这里,我找到一份贵阳市关于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实施方案《贵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21年-2023年)》,可以说这就是最新的方案,在方案里面有如下的相关规定。
为了促进安装充电基础设施,市里面简化了很多安装手续。个人、企业这些安装充电桩无需办理用地证、规划证和施工证,大大简化了安装手续。而且安装雨棚这些安全防护设施,也无需单独报批。
新能源车及新能源基础设施,号称现在中国的“新基建”工程。为了在新能源产业占得一席之地,贵阳可以说是非常努力,也出台了很多的优惠、促进政策。
而且新能源车发展突飞猛进,根据统计数据,2021年中国新能源车的销量大增(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完成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可以说是为数不多的经济大亮点。这也意味着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电车走进千家万户,基础设施如果拖后腿的话,那就很尴尬了。
所以,充电基础设施不仅仅是市里面的产业重点工程,更是关乎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任何人想要阻挠时代的进步,都会被时代抛弃。
3、业委会到底有没有权力阻止业主安装充电桩?
我们再研究深入一点,既然安装充电桩要和物业公司打交道,辣么业主委员会到底有没有权力阻止业主安装充电桩呢?
在上面那份文件中,对这一块内容同样有相关规定。
内容核心是啥?核心就是物业服务企业应该配合业主及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协助勘查和施工,物业公司应该起到的是协助作用,而不是审批权力。
若对建设有异议,物业公司应该会同业主向属地住建、消费、供电部门申请认定。如果还没有认定,物业公司也不能以安全、电力容量不足等理由阻止业主安装充电桩。关键是有异议的情况下,才由物业公司会同业主向相关部门认定。
从法理上面来说,业主委员会并没有权力阻止业主安装充电桩。只能由住建、消防、供电部门认定后,才由物业公司阻止业主安装充电桩。
也就是说,业主委员会并没有任何直接权力阻止业主委员会安装充电桩。
4、物业公司在其中能做些什么?
上面说了,物业公司更多的是起到协助作用。协助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规程》对充电设施的安装提出了非常细致的要求,其中包括消防与安全方面的要求,首要一条是: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汽车库、停车场,其消防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若对充电桩的安全性有疑问,可协助业主找消防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重点就是物业公司需要对自身小区的电容量心里有数,特别是现在安装充电桩的业主那么多,更是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其实最近几年,贵阳发生过很多物业公司不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引起的纠纷,比如下面这个案例:
2021年,花溪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魏彩霞法官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原告杜先生积极响应国家倡导的绿色出行理念,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一辆,为方便使用车辆,杜先生拟在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安装汽车充电桩,并向物业公司申请安装充电桩事宜,物业公司称住宅小区安装地下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不予配合办理,多次协商无果后,杜先生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法官受理案件后最终判决:杜先生向小区物业公司申请在小区车位内安装充电桩,符合车位正常使用功能,是业主正常行使合法权利的行为,不应受到限制或禁止,但杜先生在案涉车位安装汽车充电桩时亦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综上,物业公司应向杜先生出具在停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证明。”
花溪法院依法有效解决此次纠纷案件,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解决新能源汽车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所以,物业公司请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别太把自己当成一个审批单位哟。如果遇到物业公司卡脖子行为,建议业主直接拨打12345电话。
5、小区是不是应该为安装充电桩做好准备?
本次事件的主角——观山小区,其实也算是贵阳最近几年比较知名的小区了,当然它的知名更多来源于“华东师范学校学区房”这么个身份。对于类似观山小区这种最近几年的新建小区,关于充电基础设施是怎么要求的呢?业主到底有没有权利安装充电桩?
在这里,找到一份2016年的文件——《贵阳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 通知(试行)》,根据文件规定:
一、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二、对具有固定停车位的,实现全部小区电源条件到位,坚持“一车一桩”,推进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相关配建标准作为规划审批前置条件。
也就是说,从2016年开始贵阳市的新建住宅就应该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在《贵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21年-2023年)》中,更是对新建小区的充电基础设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1、规范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新建居民小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并100%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电力管沟、变压器容量预留、低压主干线、配电箱安装到位并预留接口)。
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必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未按要求进行规划建设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不予审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工程验收。
如果达不到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要求的,是不能通过工程验收的哦。反过来,既然通过了工程验收,那就一定具备安装条件。
对既有居民小区,同样有相关的管理要求:
2、加快既有居民区(含老旧小区)设施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强省会”五年行动以及棚户区、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三改”工程,按照“科学统筹、适度超前”原则,积极推进既有居民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电网企业要根据全市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及推广应用情况,加强公用电源点的建设。对专用固定停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实施配套供电设施,如不能满足需要的,小区物业和供电部门协商实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的电能表。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电动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实施现有供电设施改造或新增专用供电设施,合理配置供电容量。积极探索居民区多车一桩、相邻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
我只能说,方案是丰满的,但现实还是很骨感的。不知道是因为懒政还是什么原因,实际上各个小区对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安装、改造,依然存在很多滞后问题。
我想,这不只是规划、工程问题,更代表了一个城市的管理能力问题。
到底谁应该提桶桶?
目前这个事情还在发酵,也没有个明确的结果。但是这个纠纷的根源在哪里?我认为核心还是没有一个负责任的部门来提桶桶解决这个问题。
对小年轻业主来说,按照相关规定提交了各种申请,甚至还聘请了第三方公司来评估整个小区的电力负荷。站在大局上,为了支持新能源车产业他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站在完善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工作上,他也已经做到足够多的努力。
对于物业公司来说,认为自己拿不准相关的情况,因此不敢出具开工许可意见。表面上看是为了保护了小区设施,实际上还是不敢承担责任。换句话说,小区上各种广告的时候,你们咋没考虑保护小区业主利益呢?无非是既没利益又要担责的顾虑罢了。
对于业主委员会来说,我认为更重要的是没有搞清楚自己的定位,不管你是什么样的出发点考虑,也要始终记住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的代表机构(也可能只是部分业主的代表),行使的是对物业公司的监督权,而不是小区各种事项的审批权。如果把手伸得那么长,直接阻挠或是控制各种事情,显然是不合适的。
对于发改、消防、住建这样的部门来说,新能源车是个新玩意儿,小区内的充电设施也是个新玩意儿。这并不是他们最重要的工作,顶多只是按照相关规定,去配合去处理一些认定问题,绝不可能领头来干这个活。
看起来大家都有道理,这事就无解了?
显然不是,按照正常的市场经济有一个原则:谁受益谁负责,谁受益最大谁来负责解决最大的问题。
所以事情就很明显,对于小区装充电桩这个事情,受益最大的无非就是新能源车公司、充电桩公司和电力公司。
因为用电成本低,又响应了国家的号召。新能源车销量才这么的好,所以新能源车的销量多少,跟充电桩的多寡密不可分。充电桩公司更不用说,直接就是靠这个安装费用赚钱的。
但电力公司才是最大的直接受益者,因为一旦业主购买了新能源车,就意味着长期要和电力公司进行绑定,不停去续费。未来新能源车的销量可以预见将会爆发性增长,那也就意味着电力公司的收入也将会获得巨大增幅。
所以结果就很明确,为什么电力公司不能拎起这个桶桶来呢?你们只是简单的站在外面去“声援业主”,怕是远远不够吧?人家中石油修个加油站还得去搞定各方关系,没事就对客户搞点返现活动呢。
在我看来,电力公司应该主动拎起这个桶桶。而且实际操作中,充电桩公司也是依托电力公司生存的,所以电力公司完全可以支持充电桩公司或其他的业务公司来负责办理各个小区业主申请、安装、协调等一系列问题。
与其让业主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地去跑,一遍又一遍的去跑,还不如业主直接委托业务公司直接可以协调来办理这个事情,当然收到跑腿费我也觉得也没啥问题。
一个业主的力量是微弱的,但是一个拥有大量业务需求的公司肯定是强力的。我相信在这种实力下,它当然可以更容易地解决单个业主解决不了的困境。
文章的最后,有朋友给我发来这样的信息。
看来不管怎么样,形势正在向好的方面转化。
愿天下,再无难装的充电桩~
丁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