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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亲爱的》原型孙海洋14年后终于找到儿子了,他的二十万悬赏寻子包子铺也终于迎来了喜讯。2003年,孙卓出生。2007年10月9日晚,孙卓被人用玩具车拐走。孙海洋寻子14年后,故事终于迎来团圆。
12月6日,公安部开展团圆行动认亲活动,帮助离散十余年的3组家庭实现团圆,孙海洋就是其中之一。
孙海洋和妻子与孙卓“认亲”后当场相拥而泣,但孩子的一句,不想回归原生家庭,想回养父母家里继续上学补课考一个211大学,不希望养父母被判刑,似乎让一个圆满的结局出现了一丝不能避免的瑕疵,“追责”再次成为这场悲剧的核心议题让无数网友揪心呐喊。
作为亲生父亲的孙海洋整整14年,风里来雨里去,不就是希望有朝一日儿子能重新回到自己身边吗? 孙卓的选择究竟有错吗?当亲生父亲好不容易找到自己,孙卓却选择依旧留在养父母身边,孙卓的这种说法究竟是对是错?一时间,网上可谓是激起了千层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是非对错,任谁都无法评判。
“法律可以判定罪行,但是漫长岁月里累积的感情是复杂的,不是由一个对错就可以判决。 在养父母那里毕竟生活了14年,生恩没有养恩大,我们每个人都不是主人公,无法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去指责任何人。”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王晓超律师表示,现实中很多案例,一些被拐卖的孩子,经过十几年,20几年被找到后,绝大多数人都没有选择回归亲生父母的家庭,而是选择依旧留在养父母的家庭。如果我们仅仅站在法理的角度,收买被拐儿童的家庭的确应该受到惩罚,而被拐儿童也应该回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身边。但是我们不是那些被拐的孩子,无法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去评价他们的选择。毕竟一些养父母是真的把他们当成亲生的来养,倾尽家里的资源,也把这个孩子培养成才。无论站在法律上是对是错,但是站在伦理上,孩子们的选择真的没有错。
就如《亲爱的》里描绘的。三岁的田鹏被拐之后,亲生父母心心苦苦寻找了六年。找到之后,孩子也是不愿意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吗?包括田鹏的妹妹也是被拐来的,哭着闹着也要回到养父母身边。
从这些案例都可以看出,陪伴有时候比血缘亲情更重要,这些孩子已经跟养父母形成了长期的感情羁绊,是亲情都很难割舍断的。孩子的世界真的很单纯,谁陪他,他就愿意跟谁;包括成年人的世界也是一样,谁给了他爱和陪伴,他的内心自然也就亲近谁。
因此在看待被拐孩子的态度时,就需要以个人成长的视角去理解,而非是以生父母的立场以及公共立场去看待。之所以这样强调,并不是说我们必须放过养父母,而是在审视被拐孩子的态度时,要给予既定的主观空间。王晓超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说,应该重点打击拐卖行为。“没有拐卖就没有收买”。拐卖儿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远大于收买行为。《刑法》第240条规定的“拐卖儿童罪”是重罪,起刑点5年以上,最高可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刑法》第241条规定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量刑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同时规定,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如果对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且不阻碍对被拐卖儿童进行解救的,可从轻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宽纵买家。在法律上,收买儿童不受法律保护,同属犯罪行为。因为即便买家对被拐儿童善养善育,孩子的亲生父母依然承受着家庭破碎的沉痛代价 。
就孙海洋被拐卖一案,孙海洋反映其养父母对其视如己出,爱护有加。法律也规定对收买的被拐卖的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那么理应对孙海洋的养父母涉嫌的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理。
但情归情,法归法,伦理上的纠结并不代表法律上的模棱两可,收买儿童者依然是拐卖链条的重要一环,不可姑息。王晓超认为,可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知道收买儿童是违法行为,不管儿童来历如何,只要没有办理法定收养手续,都是违法的。同时,适当提高“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刑期,提高处罚力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扼杀买者的侥幸心理。
加大惩处力度,会不会让拐卖行为更隐蔽,给打击人口拐卖造成阻力?警方透露,拐卖孙卓的犯罪嫌疑人已落网。除正在生病的孙卓养父外,孙卓养母也被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案件正进一步办理。
DNA技术、新生儿指纹技术、人脸识别比对等技术正全面运用于人口管理中。近些年,公安机关和许多相关技术企业合作,已将先进技术广泛应用于打击人口贩卖案件中,不少陈年积案也是靠新技术侦破的,隐匿被拐儿童更难了。“天下无拐”已正在成为现实,尤其是2020年,国家卫健委、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2021年底前在全国一体化平台上全面深度应用《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实现《出生医学证明》在线核验、出生医学信息共享复用。这也意味着从技术上堵住了伪造、编造、买卖出生证的漏洞。
作者:何易
编辑: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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