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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公安机关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打击力度,坚决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近日,沈阳网安部门对散播网络谣言的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予以查处。
典型案例一
6月30日,河北省廊坊市网民龚某通过网络平台相继发布视频,谣言称:“沈阳一位妈妈,因女儿被人侵害,驾车撞人。”全网浏览量达46.6万余次。公安机关经调查,我市从未发生此类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龚某涉嫌寻衅滋事,现已对龚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二
7月8日,沈阳市浑南区网民王某某在网络平台按照时间顺序编造并发布涉及我市发生刑事案件的虚假信息,全网浏览量达22.7万余次。公安机关经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王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现已对王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三
7月7日至8日,沈阳市皇姑区网民刘某某、于洪区网民苏某某、沈北新区网民侯某某为了吸流量、博眼球,在网络上恶意大量转发涉及刑事案件的虚假信息。公安机关经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现已对刘某某、苏某某、侯某某等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四
7月3日,沈阳市浑南区网民孙某在网络上大量发布“浑南某小区发生一家三口被杀”的虚假信息。公安机关经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已对其行政处罚,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典型案例五
7月7日,铁西区一网民在网上发布“沈阳某串店一死一伤”的虚假信息,全网浏览量达2.2万余次。公安机关经调查,该人系未成年人,现已会同其父母对其批评教育。
网警提示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要加强鉴别、识别,不发布和转发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沈阳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