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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2021〕3号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2021年10月1日以来有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和二连浩特市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嘎查村(社区)、单位、酒店报备,
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2021〕3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10月1日以来有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和二连浩特市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嘎查村(社区)、单位、酒店报备,配合当地疾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和地区旅游、出差、探亲访友,如必须前往的,要做好疫情防护,返回我区前,提前向所在单位和辖区报备,按照属地防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全区各类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农贸(集贸)市场、文化娱乐等重点场所及机场、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入场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要坚持“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习惯。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021年10月20日
青山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1年10月18日下午17:00,青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艾某某被银川市卫健委定为确诊病例。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张某、何某强、李某波(与艾某某同乘K42次车同一车厢),现住址在青山区,根据3人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张某、何某强、李某波3人到包后行程公布如下,与其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感染风险。
10月15日
3人于2021年10月15日晚22:30乘坐K42号列车(宁夏中宁-包头),3人分别乘坐:09车21号下铺、09车22号下铺、09车12号下铺,于次日6:51到达包头站。
10月16日
16日早7:00左右出包头站,之后打车(车牌不详)到宏庆德社区5号楼朋友家。早9:00左右驾驶共享汽车(蒙AT107N)到熊孩子儿童摄影会馆照相,11:00左右到包头万达广场美年大健康体检,之后到青山区万达路小道大功夫川菜就餐。13:00左右到青山区钢铁大街浦东发展银行包头分行办理银行卡,14:00左右到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做核酸检测。16:00左右到弘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舍及接待室应聘,17:38还共享汽车(蒙AT107N)。18:00点左右步行到沙尔庆社区旁京木兰拉面馆就餐,餐后到宏庆德社区3号楼了解租房事宜,之后在沙尔庆社区10号楼租房。19:00左右到沙尔庆社区沿街君子兰酒店、丰泰楼快捷酒店、沁缘网络宾馆、朋客旺精品酒店询问房间情况,20:00左右打车(车牌不详)到二〇二厂移动营业厅斜对面的斑马快捷酒店询问房间情况,之后继续乘坐同一辆出租车到誉京朋宾馆办理住宿,之后无外出。
10月17日
17日早8:40-9:00左右李某波、张某在誉京朋餐厅吃早点,之后无外出。14:00左右3人退房,15:00左右打车(车牌不详)到沙尔庆社区附近时时鲜超市对面的土菜馆就餐(名称不详),之后驾驶共享汽车(蒙A986SG)16:00到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取核酸检测结果(结果均为阴性),17:00左右到包头万达广场美年大健康取体检报告,18:00点左右到青山区兴胜镇沙尔庆社区10号楼租房处入住,张某、李某波之后无外出。何某强去奥体公园北门还共享汽车,之后打车(车牌不详)回沙尔庆社区10号楼租房处,之后无外出。
10月18日
8:00左右3人到沙尔庆社区旁京木兰吃早餐,之后驾驶共享汽车(蒙AP710F)9:00左右去二〇二联通营业厅,9:30左右到移动营业厅,10:00左右到电信营业厅(松石国际城)分别询问宽带办理业务,之后到松石农贸市场停留5—6分钟。10:50到二〇二农贸市场停留2-3分钟,11:00点左右到君子兰精品酒店旁的超市购物,11:15还共享汽车(蒙AP710F)后回沙尔庆社区10号楼租房处,之后无外出(以上行动轨迹均戴口罩)。
请上述时间与张某、何某强、李某波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向所在街镇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它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肺炎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青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19日
昆都仑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1年10月18日下午16:30左右,我区获悉银川卫健委通报,艾某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仝某某、张某某暂时居住昆都仑区,已于18日上午集中隔离,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现将仝某某、张某某来包后行程公布如下,请与其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主动与当地街道(社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仝某某、张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5日
12时在嘉峪关乘坐k42次列车(敦煌-北京西)9车厢2号中铺和3号中铺。
10月16日
列车于6:51到达包头站,出站后于7:01乘坐1路公交车(蒙B80471)到昆都仑区包百站,7:25下车入住乌兰道云鹏宾馆201房间。13时左右步行到宾馆旁边的“孙记包子”就餐,14时左右就餐结束步行回宾馆休息。18时左右步行到昆都仑区包百大楼公交站乘坐40路公交车到银河广场下车,步行至神华商场东门进入一楼宝姿店清洗店内地毯直至22时结束,乘坐出租车回宾馆休息。
10月17日
中午12时左右步行到宾馆旁边的“孙记包子”就餐,13时左右就餐结束步行回宾馆休息。22时左右步行到昆都仑区王府井宝姿店清洗地毯,23时50分左右结束步行回宾馆。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19日
达茂联合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1年10月19日16:30获悉:我旗居民张某某曾于2021年10月15日乘坐银川-包头K42次列车(09号车厢,座位号0193),与宁夏回族自治区10月18日确诊的新冠感染者艾某某在同次车同一车厢,经达茂旗疾控中心流调研判,判定张某某为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规程,现将张某某的行程及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
张某某,男,居住地址为达茂旗百灵庙镇惠民小区,已接种2剂新冠疫苗。
10月15日
1:02从银川乘坐K42次列车(9车厢19号上铺),6:51到达包头站。出站后到火车站对面石寨家常菜饭馆进餐。之后乘坐出租车(不记得信息)到达昆区长途车站,未进车站买票,直接在车站门口乘坐8:00班车(车牌号蒙B74467,司机张某)于11:00多到达百灵庙客运站。下车后去车站门口佳惠超市停留约半小时。之后与妻子骑电动车回家,再无外出。
10月16日
5:50张某某骑摩托车到百灵庙镇二加油站加油,进店内付款,之后于6:00到达百灵园区肚包肉加工厂从事包装肉工作,约下午14:00左右离开单位骑摩托回家后再无外出。
10月17日
6:00-15:00左右在单位上班,下班直接回家后再无外出。
10月18日
7:00-14:00左右在单位上班,下班直接回家后再无外出。
10月19日
7:00-13:00左右在单位上班,下班后直接回家。下午15:22从家里出发乘坐出租车(司机杨某某,车牌号蒙BT6298)到广福寺广场下车,15:37左右与朋友叶某某一起从广场乘坐出租车(司机王某某,车牌号蒙BT8505)到金山角对面一品轩饭馆,16:00左右接到市疾控中心电话后于16:22左右坐出租车(司机王某,车牌号蒙BT8613)回到家里。
二、旗指挥部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1.与确诊感染者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张某某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感染风险。在与张某某以上活动轨迹有同时间、同空间交集的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向旗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它防控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旗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内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4.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达茂联合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19日
疫情防控联系方式
达茂联合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2—8423945
达茂联合旗卫生健康委员会:0472—8423818
达茂联合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0472—8425937
昆都仑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1年10月19日22:25,我区获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闫某、姜某的密切接触者银某(与病例在额济纳旗胡杨小厨饭店同楼层进餐)目前居住昆都仑区,银某已于20日凌晨1:05集中隔离,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将银某返包后行程公布如下,请与其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主动与当地街道(社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
银某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1日
单位同事一行30余人早上8点统一乘车从临河出发,晚上9点左右到达额济纳旗入住白瑞酒店。21:30左右一行30余人统一乘车到胡杨小厨饭店就餐,22:40左右回到酒店休息未外出。
10月12日
于15点左右到胡杨林景区游玩,于19点左右离开胡杨林景区回酒店。
10月13日
单位同事一行到额济纳G7高速公路收费站安装ETC并检查测试。
10月14日
上午9点出发,单位同事一行统一乘车前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晚上7点左右入住巴彦浩特维也纳国际酒店。
10月15日
上午9点出发,单位同事一行统一乘车沿巴彦浩特--银川高速公路到收费站安装ETC并检查测试。晚上7点左右入住鄂尔多斯市鄂多克前旗兴宇唐苏格沙漠温泉酒店。
10月16日
单位同事一行沿敖东高速公路到收费站安装ETC并检查测试。18:30左右到薛家湾入住大诚郎景酒店。
10月17日
单位同事一行从薛家湾沿呼大高速公路到收费站安装ETC并检查测试。下午4点左右回到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石东路6号单位宿舍。
10月18日
9:30左右同事驾车前往呼和浩特市蒙中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下午16:10乘地铁由诺和穆勒站到呼市火车站下车,于17:02乘坐D1073 11车厢4F,于18:13到包头站下车,出站后乘坐出租车回家。
10月19日
9:00步行到昆都仑区团8社区报备后回家。15时左右夫妻二人步行到东植物园散步,16时左右回到家中。19:30左右独自出门沿莫尼路散步,20点左右回到家中。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0日
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东河区疾控中心于2021年10月20日15:58接到包头市疾控中心的协查函,涉及我区卢某清为邢台市确诊病例王某、王某平的密切接触者。按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暴露环境的密切接触者管理要求,我区已对卢某清进行了集中隔离。现将卢某清返包行程公布如下,与其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感染风险。
卢某清详细轨迹如下:
10月18日:
14:00乘坐Z161次列车(15车厢,15座)从石家庄到邢台,于15:13到站下车;
15:30左右乘坐出租车(具体信息无法提供,全程佩戴口罩)到邢台市南和区耀捷汽车贸易公司提车,16:00左右离开邢台市,自驾前往鄂尔多斯市,22:00左右在一服务区下车休息(具体地址无法提供),期间一直在驾车行驶。
10月19日:
12:00自驾到达鄂尔多斯市铜川镇机电城附近汽贸公司,12:10左右离开,12:30左右步行到铜川镇政府公交站牌,乘坐公交车(具体线路不清)到万家惠下车;
12:40左右乘坐出租车(具体信息不详,全程佩戴口罩),于15:50左右到达包头市东河区铁鑫大厦公交站牌;
16:06乘坐5路公交车到达巴彦塔拉大街与利郎路路口,下车后,步行至城际美景公交站牌;
16:10左右乘坐36路公交车,于16:20左右到达耐火厂路北口,下车后,步行回家,再未外出。
10月20日:
15:10自行开车到包头市北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结果待回报),15:40左右离开医院,驾车回家,再未外出。
请上述时间与卢某清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道(镇)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它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肺炎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 控 工 作 指 挥 部
2021年10月20日
九原区发布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1年10月20日我区接到市疫情指挥部电话要求核实密切接触者有关情况,经核查胡某某是贵州新增新冠阳性病例熊某某的同乘密切接触者。10月20日胡某某已被集中隔离,当日核酸检测阴性,与胡某某10月15日至10月19日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感染风险。
10月15日:
下午18:20分在青海西宁乘坐MU9058航班(西宁——鄂尔多斯),20:00乘坐大巴车,20:50到达东胜旧火车站附近下车,20:57乘坐出租车,21:03到达东胜电厂附近,转乘私家车到包头黄河大街与210国道路口下车,22:50步行到达桐荷嘉苑东南角马斌牛肉面店就餐,23:05步行到达7号网络宾馆办理入住。
10月16日:
上午一直在7号网络宾馆未外出,12:46步行至义乌小商品店采购并乘坐出租车去,13:30到东河吾悦广场项目部洽谈工作,达17:50乘坐出租车到水岸花都北区找朋友陈某一同自驾到九原区万达广场四楼多嘴肉蟹煲店就餐(20:10左右离开),21:00至22:20在高新区海逸汗蒸会馆洗浴,22:40在哈屯高勒路与黄河大街路口共青小区北门迎春便民超市购物。后返回宾馆再无外出。
10月17日:
13:15步行至文明路银海小区一号底店红烧肉土豆包子店就餐,13:50步行至恒立信广告店打印资料,17:55乘坐出租车到昆区吾悦广场做检修工作,19:59在吾悦广场超市采购结账(其在超市逗留20分钟左右)。20:10乘坐出租车返回7号网络宾馆后无外出。
10月18日:
9:30乘坐出租车到东河吾悦广场建筑工程项目部对接工作,12:20在包头医学院食堂(晨光文具对面,就餐时间约15分钟),就餐后在医学院晨光文具店打印材料逗留至13:40。下午14:00左右在东河吾悦广场对接物业,15:12乘坐出租车,到文明路与建新街路口三鲜生超市店购物。17:00到三鲜生超市店旁边天马广告装潢店打印材料,后返回宾馆再无外出。
10月19日:
10:30乘坐出租车到东河吾悦广场,12:00步行至吾悦广场东侧复筝饭店就餐(就餐约15分钟),后一直在吾悦广场建筑工程项目部对接工作。21:00乘坐出租车(同乘1女性乘客),返回宾馆后再无外出。
请上述时间与胡某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它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九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0日
各疾控中心联系方式: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71580、15661601281
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2147209
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3141410
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51121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6232
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720858
白云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512573
达茂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423945
固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112025
稀土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0980
土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921510
素材来源:内蒙古人民政府网站、各旗县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新闻采编:新闻宣传科
编 辑:范志慧
校 对:王洋
审 核:杜永强
李阳